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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都給速科技有限公司2 人劫持“百度App用戶”被判
被告單位:成都給速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人:余某1,男,1988年出生,初中文化被告人:余某2,男,1992年出生,初中文化2014年11月,余某1、余某2出資成立成都給速科技有限公司,余某1系法定代表人。2017年3月10日,該公司開發(fā)的回頭客劫持系統(tǒng)2.0版本正式上線。該劫持系統(tǒng)通過將劫持代碼掛到客戶公司網(wǎng)站上,百度搜索進(jìn)入上述網(wǎng)站后,點(diǎn)擊回退按鈕無法回到百度搜索頁面,而是跳轉(zhuǎn)到被告人指定的客戶公…- 52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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